嚴打村霸等黑惡勢力犯罪及其背后的“保護傘”
25日,最高檢發布《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打好“三大攻堅戰”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圍繞人民群眾在財產、安全、環境等方面的需求,對檢察機關積極參與和服務保障“三大攻堅戰”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。
《意見》要求,依法嚴厲懲處擅自設立金融機構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、集資詐騙、網絡傳銷、高利轉貸以及“校園貸”“套路貸”,以故意傷害、非法拘禁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間貸款等嚴重危害金融安全、破壞社會穩定的犯罪行為;從嚴懲治金融從業人員搞權錢交易、利益輸送、內外勾連的“內鬼”以及進行內幕交易、操縱市場的“金融大鱷”,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線。
《意見》規定,依法嚴厲打擊虛報冒領、套取侵吞、截留私分、擠占挪用、盜竊詐騙扶貧資金的犯罪,發生在群眾身邊、損害群眾利益的“蠅貪”“蟻貪”等“微腐敗”犯罪,以及“村霸”等黑惡勢力犯罪及其背后的“保護傘”,確保黨和國家精準扶貧的惠民政策落到實處。
《意見》強調,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打擊非法排放、傾倒或者處置有毒有害污染物、非法排放超標污染物等污染環境犯罪,依法嚴厲懲治群眾反映強烈、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案事件背后的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,著力保護綠水青山。
此外,《意見》還要求,加大金融、扶貧和環保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,加強刑事檢察與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銜接,注意發現和及時移送相關公益訴訟案件線索。充分運用調查核實措施,查清違法行為、損害后果及其因果關系,依法運用檢察建議、支持起訴、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,有效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。